江西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是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赣编办发〔2002〕34号文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8年8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江西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法》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归口管理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按分级管理原则,对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质量监督和本站负责质量监督的水利工程实施安全监督;参与受监工程的质量事故分析;组织培圳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负责水利水电工程定额的收集、测算工作;组织制订全省水利水电工程定额;组织造价员的培训发证工作。